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
胡言乱语
今天在网上闲逛,忽然想起以前家里定下的一条规矩:当要指出老妈的一个缺点时,必须搭配两个优点,而且必须先说优点,再说缺点。政策初放,妈妈听得欣然悦耳,接受度高,效果明显。但这政策不久便出现了瓶颈,我和老爸赶紧与时俱进,但凡说一个缺点,必搭配三个优点,依然先说两个优点,再说缺点,最后以一个优点结尾。情况好转,但不久又出现了瓶颈,我跟老爸一路与时俱进,但显然跟不上老妈变化的脚步,最后老妈愤愤的吼了一句:“我有什么缺点?我唯一的缺点就是好欺负,你们整天合着伙来抵制我!”我和老爸相视苦笑,完全无可奈何。我跟老爸说,“算了吧,以后咱只说优点吧,只要哄得老妈开心,我们就安生了。”如今我看这世道,感觉就跟我老妈差不多,但它毕竟又不真是我老妈,难道我还要千方百计的哄着它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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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最后一句使幽默诙谐的文章在意义上得到了升华。
回复删除很好的比喻~赞
@Joyce 呵呵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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